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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内人士提醒:谨防“样板房”忽悠
[ 2008-04-12 14:07 ]    来源: 房地产时报       进入论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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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购房者在看了美轮美奂的样板房以后欢天喜地地交了钱,可是等到开发商交房时傻了眼:房子与样板房相差甚远。找开发商理论,开发商或者已经将样板房拆除让你无据可证,或者将样板房锁上无法对比。如此怪现象记者近日遇到数起。

  徐汇区龙瑞路某知名新盘交房,记者在现场听到不少业主惊呼“变形”:自己的房子与原先看到的样板房不一样:进口设备变国产,高档材料变一般材料。最难以接受的是,有的房子连面积都“变形”了。一名业主说,样板房在临近交房时就不让看了。他为了买家具溜进了样板房,量了套内尺寸,量身定做了一套家具,谁知等到收房时已经放不进去,找开发商要求看样板房遭拒,现在这套家具仍“泡在”家具店。而闸北区延长路一精装修楼盘索性将样板房“铁将军把门”——谁都不许看。验房师发现,该楼盘装修质量实在糟糕,与每平方米1500元装修费的标准名不副实。据看过样板房的业主说,样板房装修与卖给自己的全装修房完全是两张面孔,大有被“忽悠”的感觉。

  根据此种情况,有业内专家提出五条忠告,针对可能出现的全装修房质量、面积等问题,购房者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,维护自身利益:一要约定材料品牌和档次;二要注明交房标准不低于样板房标准,明确开发商为第一责任人;三要明确施工与验收标准,明确监理公司责任;四要约定开发商用材符合国家环保要求,并出具相关检测报告;五要约定交房时提供材料明细,施工图,房屋使用说明和装修房验收报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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